義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重點班
文章简介:近年来,在各地的努力下,我省规范义务教育根据该《规定》,要求从2014年秋季新学同时,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努为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减负,《规定》明确此外,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重点班
《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為若干规定》公開征求意见
核心提示
近年来,在各地的努力下,我省规范义务教育辦学行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为此,省教育厅拟定了《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昨日开始向全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1343135152@qq.com)、自动传真(0791-86765133)和信件(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01室)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間截至11月12日。
严禁分设重点校(班)和非重点校(班)
根据该《规定》,要求从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各市、县(区)必須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民办學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都不得举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擅自附加条件作为选拔新生入學的依据。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在2年内减少到10%以下。要严格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辖区内每所小学和初中或九年一貫制学校的招生计划、范圍、程序、时间等,接受群眾监督。
同时,各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办好区域内每一所学校,合理配置校舍、设备、师资等教育资源。不得将义务教育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按照随机的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編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要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小学一至三年級不举行统一考试
为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减负,《规定》明确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點的体验式作业。小学其他年级要將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時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要嚴格执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教辅材料购买必须遵循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经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準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此外,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排名。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織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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