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少 发表于 2012-11-16 18:39:38

评先活动中有组织投票不应该只在永修县严禁


据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陈芳)报道:就媒体报道江西永修县委宣传部下发通知,为该县教育局长参评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管理优秀奖一事,记者采访了永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戴金琳。据戴金琳副部长介绍,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管理优秀奖评选是去年七月份的事,当时,宣传部的个别工作人员出于好心,拟草了一个要求各部门参与投票的通知,挂在了政府网站上。该通知并非正式红头文件,落款处连公章都没盖。媒体报道此事后,永修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这次以“通知”形式组织的投票行为进行严厉的通报批评,并迅速以县委办的名义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引以为戒,严禁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以通知、会议等形式组织投票。
类似这样有组织的投票评选活动,岂止永修县独创?为什么只在永修县发文禁止呢?九江市区及各县、市、区难道没有相同的情况发生吗?不能因为媒体曝光了永修,就在永修禁止,而应该举一反三,在九江市全市范围内严禁这种徇私舞弊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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