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论坛网

标题: 从今日起 九江市流動人口可申领居住证 [打印本页]

作者: 若放弃    时间: 2013-9-5 19:13:49     标题: 从今日起 九江市流動人口可申领居住证

    文章简介:发布时间:2011-11-01九江新闻网讯(记者吕敏/文欧阳



从今日起 九江市流动人口可申领居住证

发布时间:2011-11-01 07:53:15 来源: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下载附件 (56.86 KB)






浔阳区公安分局户政科服务窗口展示的居住证。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吕敏/文 歐阳海员/摄)《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浔阳区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到,根据《办法》,我市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即日起可免费申领居住证,持证可享有多项权益和公共服务。   浔阳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彭科长向记者介绍,居住证办理对象為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滿十六周岁并符合四项条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之一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时,申请人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通过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如实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和相关材料。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材料后,如材料齐全,自受理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申领居住证不收任何费用。居住证有效期分为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四种。   记者翻开居住证时看到,内页除记录有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情况外,还有登记事项变动页、随同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及计划生育情况页。据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11类權益,其中包含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旅游签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优惠等。此外,居住证持证人随迁子女可以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義务教育,按照规定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欢迎光临 九江论坛网 (http://www.ganz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