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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也能申请公租房了,亲,你心动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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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2 13:49: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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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看到报纸上说,江西省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三房合一”,统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经适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租金、租补分享制度或差别化租金制度。
        同时符合以下列条件的可申请:
        1、在当地无房,或在当地有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
        3、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或无当地城镇户籍但在当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的。
        同时规定,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在当有两套或两套以上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含)以上,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一面向社会配租时,廉租住房对象优先分配。
        注意啦,并不是说只要符合3个条件可申请,还有后面这一条也得看清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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