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论坛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71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省中小学生一人一學籍号终身不变;中小学禁止勸退开除學生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7:04: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欢迎来到九江论坛网--江西九江市生活交流社区!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ganzw.com
    文章简介:x天圆网讯(记者吴新灵)今后,一般普通高据悉,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填写《江记者了解到,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办法》规定,学校有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全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将在今年全面实施,其中在高中学习阶段,学生在校学习修满三年,总如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但未达到规定毕业条另外,如学生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可由毕除去基本信息外,学生学籍档案还将涵括学生



x     天圆网讯 (记者 吴新灵) 今后,一般普通高中学生将不得向省重点或省建设重點高中学校转学了。昨日,省教育厅印发《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中小学生学籍变动及转学等流程等多个方面作了重新规范。根据新的学籍管理办法,我省所有中小学生将每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学籍號,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通俗点说就是一个学生一个号码,终身不变。

    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A、学籍
    据悉,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填写《江西省中小学生基础信息表》后,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在学籍号基础上,今后我省还将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实行“籍随人走”管理
    记者了解到,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業的学校应当歸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學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空挂学籍将追究校长责任
    《办法》規定,学校有不为已接收學生建立学籍檔案的、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轉学手续的、不按規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擅自更改或处理学生学籍信息等行为的,将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B、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至重点高中
    全新的学籍管理规定将在今年全面实施,其中值得关注的就是“关于转学”方面的信息。《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同县域、同城區内不轉学;符合转学条件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也就是说,今后一般高中学生将不得向省重点或省建设重点高中学校转学了。另外,普通高中学生可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但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C、学分
    高中学生修满学分可毕业
    在高中学习阶段,学生在校学习修满三年,总学分达到144学分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116学分,选修不少于6学分)的,参加并全部通过省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質评价达到合格,将记录进学籍档案中,并準予毕业。
    如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但未达到规定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发给结业证书;未学完規定课程或因故退学的,学校可根据其学习年限,发给相应肄業證明。
    另外,如学生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原则上只补发一次。
    中小学禁止劝退开除学生
    除去基本信息外,学生学籍档案还将涵括学生在校学习、毕业情况等信息。《办法》規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后,则予以毕业。《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学习期间,除因出境定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学。义务教育階段学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


来源:天圓网


本主题由 相见永成怀念 于 2014-2-28 14:08 审核通过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联系我们|九江论坛网

GMT+8, 2024-11-1 08:35 , Processed in 1.312500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