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论坛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93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昌事故调查和处置小組关于处理苏山中小袁剑雄同学死亡一事进展说明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31 14:59: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欢迎来到九江论坛网--江西九江市生活交流社区!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ganzw.com
    文章简介:2013年3月26日傍晚,都昌2013年3月26日下午5:56:20左右,苏山卫生院黄安医在学生到达医院同时,学校徐国安2013年3月27日清早7:02013年3月26日在该生抢救3月27日上午9时,县派出调查当日下午,待死者家属情绪平稳后1、建议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新2、建议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严厉






  2013年3月26日傍晚,都昌县苏山中小袁剑雄同学死亡之后,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高度重视,连夜召集有關人员进行研究,3月27上午八时,县政法委派出由政法委维稳办主任万小璜同志为组长、教育体局、公安局治安大队等相关領导参与的事故调查和处置小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发病经过:
  2013年3月26日下午5:50许,因学生违反班规,班主任按班规叫四(1)班袁剑雄等10名学生围绕蓝球场进行跑步锻炼。袁剑雄同学跑了两圈后(约100米),班主任老师劝其停下,然后到教室进行晚自习。6:05左右,班主任老师发现该生頭靠课桌,经询问该生,该生回答说:肚子痛。老师立刻安排学生下楼去拿开水给该生喝,还未等到开水拿来,发现该生脸色發白,班主任老师立即抱起该生,一路飞奔前往苏山卫生院救治。

  二、抢救经过:
  6:20左右,苏山卫生院黄安医生接诊后,立即对该生进行检查诊断,发现该生胸口有一手术疤痕6—7cm,据了解該生曾在三岁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在上海市同济医院做过心血管手术。黄医生馬上召集医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并在6:30左右给縣人民医院打了“120”,7:20左右“120”急救车到達乡卫生院,在此其间,卫生院医生一直在进行抢救。“120”医生经过约20分钟抢救后,最终放弃了继续抢救方案,约7:45返回了县城。
  在学生到达医院同时,学校徐国安校长、黄友铜主任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了家长,并派車去接家长到乡卫生院,当晚還安排了5位教师在医院陪護。

  三、抬尸闹丧的情况:
  2013年3月27日清早7:00左右,该生家长及亲属强行将学生尸体抬到学校,放置在教师办公桌上,同时该生父亲及姑姑等人情绪失控,随手拿木方料追打教师,推拉教师,经众人阻挡未果。中午死者家属强行将冰棺抬至学校门口,见学生和家长就骂,见老师和乡村干部就扭打,堵住校门,不让师生、家长通行,并打砸门卫室木门、办公室椅子、大闹学校食堂,极大地擾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200多学生因害怕下午未到校上课。

  四、现场初步处理的情况:
  2013年3月26日在该生抢救同时,学校第一时间将事件上报给乡政府及县教育局,乡政府立即安排了人员进行现场疏导、劝解并妥善处置善后事宜,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到场协调。
  3月27日上午9時,县派出调查和处置小组与乡党委、政府汇合,立即开展工作:一方面由公安治安大队进行事件调查;另一方面派出所及县政法委、县教育局都到学校劝解和疏导,该生家长情绪再度失控,根本不听劝解,见领导就扭结,毫无对话可能。
  当日下午,待死者家属情绪平穩后,立即启动现场调解程序。乡党委、政府考慮到苏山中小本部仍有620多名学生在就读,必須确保正常教育教学和安全秩序,多次在調解中要求先行將尸体移置校外,在協商到28日凌晨3时的时候,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县调查处置小组的领导与其家属见面,并承诺:先拿出四万元费用将尸体移出学校,随后进行调解,再作最后处理。在多次劝说之下,死者主要亲属承诺天亮前将尸体移出校外。直到28日早上6时许又用电话否定了前的承诺,目前尸体還停留在学校,扰乱了苏山中小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苏山中小师生及其家长造成了心理伤害。

  五、几点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等要继续关爱教育,关注学校及教师这一弱势群体,对安全事件或事故,不能一揽子就把责任推至学校,要分清是非曲直。当然,该是由学校承担的责任,学校理应承担。
  2、建议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严厉打击或严厉遣责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人和事。学校是人民的学校,让学生在学校快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沙发
发表于 2013-3-31 15:32:54 |只看该作者
欢迎来到九江论坛网--江西九江市生活交流社区!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 www.ganzw.com
沙发!哈哈!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联系我们|九江论坛网

GMT+8, 2024-5-9 01:17 , Processed in 1.156250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