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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门面“摇身一变”成永久建筑 最牛非法建筑最牛单位建竟是官商勾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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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5 16:21: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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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位于九江庐山区沿怡康路的门面,原本申请建设的是临时门面,为何最后被建成了永久性建筑?原本规定兴建两栋一层和一栋两层临时门面,为何建成长400米的两至三层店面?</p>
<p>种种疑问充斥其中,让人匪夷所思。深入挖掘才知,这种怪异的社会现象能够出现,既是利益的驱使,更是官商勾结、损公肥私的交易。不仅如此,这些所谓的临时门面距110KV高压走廊距离很近,垂直相距大约为5米,低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p>
<p>一份落款时间为2010年4月23日的市房管局“九房字【2010】37号”《关于在廉租住房“怡康苑小区”二期临路空地兴建临时门面的请示》文件中提到,为了方便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而请求市政府批示,在怡康苑小区临大路旁小区内侧兴建临时门面。</p>
<p>随即,市长批示,同意建设临时门面,但市长批示的临时门面最终却被建成了现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永久性建筑。</p>
<p>这样一座由市房管局申请,违背市长批示,敢冒天下大不韪、假借方便群众之词的非法建筑是如何违规建成的,在建设中,它是如何通过各种审批程序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竣工验收等等关卡,一路顺利走下来,并最终堂而皇之地投入使用,真是令人咋舌。可想而知,市房管局作为该临时门面的申请建设单位,难辞其咎,相关监管、审批等部门的集体失语,更是让人满腹疑问。</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同样令人不解的是,落款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盖有市规划局公章的《关于在廉租住房“怡康苑小区”二期临路空地兴建临时门面请示的复函》中写到,“现申请在廉租住房小区二期沿怡康路北侧空地兴建两栋一层和一栋两层临时门面”,但最后建成的已不仅仅是“两栋一层和一栋两层”的数量,而是11栋两至三层的永久性建筑,建筑距离长达400余米。并且,靠近西边的三层建筑中,已经入驻了一个5000余平方米的大型商场,这与所谓的临时门面的建设初衷完全背道而驰。</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还是这份复函所要求的,“二层临时门面退怡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距110KV高压电力走廊不少于10米”,但据目测,所建成的二至三层门面距高压线距离大约仅为5米,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这必将给老百姓的人身安全带来无法预知的隐患。</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假托安居惠民、方便群众之词,暗中却是为了个人的一己之利,从而官商勾结,把临时门面变成永久性建筑,这一路能够顺利走过来,令人唏嘘。</p>
<p>这种打着维护市容市貌的旗号,假借“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功能,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美化小区环境满足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等一系列漂亮托词的方式,如果能够让怡康路临时门面这个“错误”再继续错下去的话,那么,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何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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