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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徐继光法医是在为民伸张正义,还是为巩天下不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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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5 17:23: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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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nbsp;&nbsp;九江市都是县苏山乡11朋27日下午2时半左右,发生了一起罕见的开着几辆小车,赶至土目圩堤地段,进行打、砸,抢的恶性事伯。62岁的无故受害人胡华伦被救护车送至县人民医院。经28日与27日的CT及磁共振的检查结果为:1、右侧顶叶蛛网膜下胫出血,右侧顶叶重度脑挫伤。2、右侧顶骨骨折。3、右侧颜面部及眼睑血肿。<br/>&nbsp;&nbsp;&nbsp;&nbsp; 29日苏山派出所委托受害人到县公安局做法医鉴定,徐继光既不问清事情的原委,也不调查事实,不问青红皂白,就矢口否认人民医院28日的CT及磁共振的检查报告,在徐继光的直接安排与指挥下,有意混淆姓名读音,做了一个CT,诊断报告结果为:右侧顶叶斑片较高密度,(多考骨增生)脑挫伤,或其它。书定报告医生高爱国,为此受害人及家属极不满意这种含糊其词的诊断报告结果。受害人家属怀疑这种结果是经人授意,或是医艺不精,目的就是罪犯开脱,道理很简单,28日的磁共振己明确定明(如上己述)而29日的CT却含糊其词。请问高爱中医生,1、医生按你的诊断如何医治?2、是CT 准确,还是磁共振精确,希望高医生作出合理的解释。<br/>&nbsp;&nbsp;&nbsp;&nbsp;29日下午在征得苏山派出的的同意后,却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做CT得查处。为了填重起见,县局领导与苏山派出所领导商量按排,要求家属到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具有权威的专家(是省指定的脑部及胸问医学鉴定人员)进行医学鉴定,专家通过检查认定县人民医院磁共振的报告是准确有效,回到县要求徐继光做法医鉴定,他不但不做任何鉴定检测,而是结苏山派出的工作人员横加指责,大发脾气。质部工作人员为什么不重新拍片做鉴定。请问徐继光法医,你利用手中的权利,不是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而是误医生,,幸好医生没有按你29日下午做的CT报告进行治疗,如果按的误导,后果怎样,徐继光你应该清楚,你一次又一次的拖延有效鉴定时间,是等受害人完全康复再拍片作鉴定,居心应该不言自明。29日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的报告明确定清1、右侧顶脑挫伤。2、左肺下叶挫裂伤天害理、右肺上叶纤维灶4、左侧第七根肋骨骨折,左侧少量胸腔积液。<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徐继光法医,凭你几十年炼就的火眼金眼及医术,可以是怀疑县人民医院与九附医院的结论是在做假,也可以怀疑九江第一人民医院的专家医学鉴定是错误的。但你可以理直气壮,堂堂正正站出来,与县人民医院、九附医院及九一人民医院的专家来个当堂对质,这不更可以显示出你的医术精堪,不更可以一鸣惊人吗??如果只是不顾事实,在下属与平民百姓面前,大发淫威,你把自己看得太高了,徐法医,你应该知道,现在是法制社会,县法医鉴定科不是你的独立王国,你敢挑战法律,不做任何调查,矢口否认第一手资料,蓄意拖延有效鉴定时间,到最终,在法律面前,只能是自食其果!<br/>&nbsp;&nbsp;&nbsp;&nbsp;身为法医,连第一现场,第一手资料不是依据,难道还要等风霜雨雪洗礼之后,或是等人弄虑作假的资料,或是等受害人康复之后,再作检查为依据,才有效吗?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却占着茅坑不拉屎,党和人民还你在这个位置做什么,尸位素餐,滥用职权,千方百计为罪犯开脱,为所人欲为,28日受害人的妻子被罪犯手手肘把胸部撞伤,至今疼痛难忍,对本患有习脏病的人更是雪上加霜,到徐法医做检查鉴定,他连看都没有看,却说己经检查了,竟敢当面对事实混黑白,信品雌黄,这就是徐法医的医德与工作作风。还是一事是早在三年,某交警中队长也是无故知法犯法,把某司机打成重伤,也是请徐继光做法医鉴定,他却狂妄地说;“小小老百姓算什么东西”也想翻天,请看他是有何等猖狂,其结果,某交警中队长受到应有的严肃处理。这又是徐法医徐继光一贯工作作风的具体表现。请人民评判,这样的法医如何在此重要的位置,不去为民伸冤招雪,而是草结人命!<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时至12月13日都未作出医学鉴定,事情过去有16天,不管你有多大法力,我将用事实行为依据,为法律为准费绳,向罪犯与同流合污者讨回公道。<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12月14日苏山派出所去九江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科做鉴定,张丰收第一句问派也所工作人员,继光来了没有?本局要、检查也要是县医鉴定人员来吗?当问我罪犯是用什么打我时,我说是手拳脚欧打致伤,说这话时,我并未出示胶片及检查报告,张丰收就一再反复地说:“不可能,绝对不能”用拳脚可以打成颅骨折,这是绝对不可能。张法医,你是从哪里知道我是颅骨折?你不为罪犯穷凶极恶的暴力而震惊,却反复为罪犯开脱不可能,目的何在,我把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头部与胸部鉴定专家的鉴定己给他看时,他不悄一顾傲慢地说,市一人民医院的医学业鉴定不起作用,我有权不采纳,我不懂哪家医院起法律作用,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县公安局介绍去的,我们素昧平生,若大的九江市就只有市公安局法医有效吗,若是一家,罪犯与某一个人狼狈为奸,那哪有弱势群体伸冤的去处吗?在与张丰收产生分岐之后,张处长结指定我到省医院作医学鉴定,难道徐继光也有介绍我去省医院作鉴定,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极大的质颖,罪犯其兄又在省借故“修车”几天,谁知道结果又是怎样。<br/>&nbsp;&nbsp;&nbsp;&nbsp; 在此,希望领导把有资质的县、地市,省及中央有效的鉴定部门向我介绍,由我自己去选择哪一家,而不是某个法医指定的哪家,当我看到胶片的姓名最后一个‘仑”的拼音被拼成“人、从”时,国为地区之大,怀疑不是一个人,那你的怀疑你并不完全反对,我一直还在人民医院住院,只要医院主持医生认定是同一个人,是拼音之误应该可以了吧,这一点上也谈到,徐法医在于&nbsp;&nbsp;11月29日的CT报告单中的姓名后一个字拼成”林“字音,而徐法律本人及他的助手同进进入CT室,直接面对CT监控全过程,请问徐法医,你不是也怀疑字音之误,而你自己却为什么也错上加错呢。是蓄意或是其它目的,徐法医你自己应该中心明白!<br/>&nbsp;&nbsp;&nbsp;&nbsp; 天地之大,受害人却冤闭无门,无处可伸,党纪何在,国法何存?难道党国法在罪犯面前真的是一纸苍白无力原空话条文吗?受害人,人证物证俱在,为什么法医推三阻四,蓄意一次又一次拖延时间,不敢在铁的事实面前,做出正确的法医鉴定,居心何意?不言自明,请领导这弱势平民做主。还受害人一片青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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