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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助 信 请为孤苦无依的弱妇人伸张正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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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7 20:29: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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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简介:本人王美贤,女,生于1957年10月112008-2009年,我们俩通过合法审批2011年12月16日丈夫重病复发入院,丈夫过世后,丈夫姐姐李荷花、妹妹李金志两2013年2月22日,李金志、李荷花将病3月23日婆婆火化,他们叫了四个社会年轻她们昧着道德良知,背逆天理人伦,借守孝为2013年3月25日下午,他们将我的餐具但第二天即3月26日,他们再次上楼搬走我3月30日,她们先砸烂我的水壶,后来又强4月5日,李荷花母女又故意将污水泼洒到我4月10日,丈夫生前骑的自行车被盗,家里自从她们住进我家后,我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苍天在上,我住在自己跟丈夫毕尽一生血汗、他们占住在我家,口口声声说是女儿住在娘的房子是我夫妻俩辛辛苦苦做的。周围人哪个不瑞昌的天理在哪里?!!!瑞昌的公平与正义我不明白,代表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与试问:像我这样无依无靠的弱势个体该由谁来



求助信:請为孤苦无依的弱妇人伸张正义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王美贤,女,生于1957年10月11日,新街居委会马龙新村34号居民,无业。1986年与李春禄(生于1950年,新街居委會兵马龙新村34号居民),经人介绍相识,1987年两人简單结婚。1990年我因病失去生育能力,两人无子女。1993年元月本人户口由原籍本市黄金乡迁入李家。两人属事实婚姻。
       2008-2009年,我们俩通过合法審批手续,将原砖木构的地震一类房改建现在的砖混结构的楼房。
       2011年12月16日丈夫重病复发入院,17日病危转院九江,因婆婆冯火香(骨折瘫痪在床近一年)没人照顾,当日被接往丈夫妹妹李金志家。不久,不久以前不久以不甘落后     12月22日)丈夫病故。丧事结束后,我多次上门接婆婆回家,李金志等未允。
       丈夫过世后,丈夫姐姐李荷花、妹妹李金志两姐妹处心积累、费尽心机。她们多次上门谩骂打闹,索要钥匙,當时警方秉持公正立场,制止了她们的无理取闹。
       2013年2月22日,李金志、李荷花将病重的婆婆送回家,在派出所和居委会的面前,我提出婆婆回家后由我赡养,但我的主张未获得支持。就这样,李荷花与李金志两个家族十余人,强行占住我家,她们不让我赡养,甚至不讓我接近婆婆。
       2013年3月18日婆婆过世,她们不允许我插手丧葬事宜,也不準我披麻戴孝。
       3月23日婆婆火化,他们叫了四个社会年轻人在家拦着,不让我出门。婆婆遗体火化后,他们没有将遗骸下葬,而是将骨灰重新带回我家,不让老人入土为安。
       她们昧着道德良知,背逆天理人伦,借守孝为名,将亡母的骨灰作为工具,以達到逼我出屋,霸占我家财产的目的。像这样“名垂千古”的“孝”事,别说在我们瑞昌,恐怕普天之下也难找到!!周围邻居没有一个不摇头的!!
       2013年3月25日下午,他们将我的餐具从我家柜中丢出来,想要搬走使用。报警后警方出面进行了有效的干预,她们未敢妄动。
       但第二天即3月26日,他们再次上樓搬走我的柜子,我再次求助警方,警方出警时却未予以制止。
       3月30日,她们先砸烂我的水壶,后来又强行为一楼安装门窗。自己报了警,警方出警一次走后,他们又继续安装,再报警后派出所就说等下周一(4月1日)来处理。后来在派出所里,李荷花和她丈夫竟然当着警方的面打我二次。
       4月5日,李荷花母女又故意将污水泼洒到我的灶台和我身上。警方出警后,以没有证据为由而未取证。民警还亲自动手将我的灶台和液化气罐从原来的位置搬到门外。警察走后,李荷花丈夫章新民走下台阶说要找我撞死。我走开后到公安局反映情况,派出所才在下午做了笔录。回到家里,门锁被人彻底弄坏。
       4月7日,她们强行更换了我家门锁。
       4月10日,丈夫生前骑的自行车被盗,家里灶台上又洒满生活污水。李荷花当著警方面肆意恶毒谩骂,不堪入耳。
       4月21日,李荷花的孙子在我家找岔动手打我。
       自从她们住進我家后,我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她们整天谩骂侮辱,赶我出屋,并扬言找人打死我。他们每天将生活污水乱倒乱泼,故意泼到我的灶台和锅具上,甚至我的身上。她们隔三岔五将我家物品乱丢乱弃,在民警面前却说是我诬陷她们。她們对我想骂就骂想打就打,还屡次當着民警的面动手打我,也没人处理她们。
       我叫天不应!!
       苍天在上,我住在自己跟丈夫毕尽一生血汗、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做起來的房子里,日常生活却每天受着严重干扰,人格尊严无时不遭受著极大的伤害和侮辱,财产一天天遭受着侵占和损失,人身安全时刻面临着威胁。卻受不到保護!!!
       他们占住在我家,口口声声说是女儿住在娘的房子里。要知道当时建房時我婆婆已经八十多岁了,请問:我的房子又怎么是婆婆的房子呢?
       房子是我夫妻俩辛辛苦苦做的。周围人哪個不知道这个事实!我不明白,像这样众所周知的事实,出警的警察为什么总是口口声声要我拿出证据?既然她们說她们有份,应该叫她们拿出证据来才是道理呀!警察为什么不向她们索取证据呢?
       瑞昌的天理在哪里?!!!瑞昌的公平与正义在哪里?!!!瑞昌的道德良知又在哪里?!!!
       我的家,警察看着他们强行占住进来。
       我的家,警察看着他们强行安装了门窗。
       我的家,警察看着他们强行更换了门锁。
      下一步警察恐怕就将成为他們赶我出屋的见證人。
      我不明白,代表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为社会惩恶扬善、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政府相关部门,不去维护像我这样孤苦无依的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却任由他们无法无天、胡搅蛮缠、肆意妄为势益党苦住进来后,餐具从我家柜中丢出来,想要搬走使用。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天理!
       试问:像我这樣无依无靠的弱势个体该由谁来保护!像我这样无子无女的苦命人该由谁来為我伸张正义!
       走投无路的我,只得跪请政府为我作主!

            致礼!

                                                                                     孤立无援的求助人:王美贤

                                                         住址:湓城办事处新街居委会兵马龙新村34号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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