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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购房款不再直接交开發商 由政府和银行监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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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7:41: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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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简介:从南昌市房管部门了解到,自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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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昌市房管部门了解到,自2014年3月1日起,南昌将正式施行《南昌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届时,市民买新房交给开发商的预售款将被存入专门账户。该账户资金由政府、银行等部门监管。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前,开发商不得随意支取、使用。業内人士認为,此举将大大降低市民购买到烂尾楼的风险。


本主題由 最高气温 于 2014-1-9 16:28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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